赵青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移交规范管理我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第一条:我市2019年国办台账中87所治理任务,已签订移交协议的有87所。已经签订移交协议的8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中,有47所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有40所未投入使用(建成未竣工备案15所,正在建设25所)。综上,对于辖区内的在建、已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我单位按照规范标准积极配合,及时移交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建议第三条:我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对于城镇住宅幼儿园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移交的,责令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建议第二、四条不属于我单位工作范围。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