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21-00288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协提案,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1-07-19
  • 2021-07-19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提案的答复
关于新郑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回复

李伟红、赵丽红、樊伯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改善社区服务条件,配备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是每一个小区居民的热切愿望,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单位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

一、加强物业管理,完善制度保障

改善居民小区服务条件,配备服务设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是每一个小区居民的热切愿望,我市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2011年出台了新政[2011]20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16年我又出台了新政[2016]7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结合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下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2019]10号),完善贯穿到底的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实现组织力量、技术手段、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协同联动、合力监管,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收费、停车位、二次供水、日常生活缴费等问题,依法纠正和查处小区内私搭乱建、占用绿地、违规装修、无照经营、污染环境、违规出租、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案回复

1.关于您提出的建立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为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我市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市消防工作的职责单位,由市公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治安、消防、技防、保安服务等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要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各项问题,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我单位多次联合市消防、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召开消防专题会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秋冬等火灾高发季节,严防死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责任书,并按照消防工作要求制定小区消防预案,开展消防演练,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对于超期的消防设备要及时更换,并建立工作台账,并利用小区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积极宣传消防知识,劝阻电动车上楼和私拉飞线,有效防范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2.关于您提出的物业部门要加强巡逻、建立消防巡察并提醒业主整改的建议。

物业服务区域的消防问题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物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并把消防安全检查列入“双随机”检查目录。要求物业企业建立消防巡查档案和消防应急预案,把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档,并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上报消防主管部门。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养护记录,落实岗位职责,对存在消防隐患的服务服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落实安全保卫职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居民家庭安全宣传工作,联合业主制定“防火公约”,按照消防部门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强化了物业企业的消防安全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我们非常重视这一重要工作。在您的建议下,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力争通过各方努力为业主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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