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21-00290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协提案,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1-07-19
  • 2021-07-19
关于提高公民意识,打造新兴宜居社区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关于新郑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回复

沈国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改善社区服务条件,配备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是每一个小区居民的热切愿望,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单位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

一、加强物业管理,完善制度保障

改善居民小区服务条件,配备服务设施,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是每一个小区居民的热切愿望,我市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出台了新政[2011]20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16年我又出台了新政[2016]7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结合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下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2019]10号),完善贯穿到底的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组织力量、技术手段、规章制度有机结合。

二、提案回复

1.关于您提出的成立新型社区督查领导小组的建议。

为进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新型社区健康发展,我市下发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完善“市级统一领导、乡镇属地管理、群众自治监督、部门联合监管”的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健全市、乡镇(办事处、管委会)、社区(村)三级监督管理体系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协调监督社区居委会落实”的物业管理体制。

2.关于您提出的对社区入住人群进行知识及公德的普及教育培训的建议。

为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规,引导社区群众树立正确的社区生活理念,我中心每年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物业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让社区群众和物业服务企业了解政策,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在市区广场宣传发放物业法律、法规手册和宣传彩页普及物业法律知识,引导社区群众树立良好的物业消费观念。要求物业服务小区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引导社区居民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业主规约,维护社区良好环境。

3.关于您提出的对违规小区和文明小区处罚和奖励的建议。

进一步提升我物业管理行业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物业管理小区健康发展,我中心制定了《新郑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排名全10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评为“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并直接取得参加“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和市级以上各类评比的资格“年度物业服务不合格项目直接约谈项目负责人,并限期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管理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曝光,并依规实施“市场禁入”对拒不参加或不配合考核的企业,其服务的项目直接评定为“年度不合格物业服务项目”,取消企业在新郑市招投标业务的投标资格,并通报至全各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全面提升全物业服务质量与行业整体水平,正确维护、合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和谐。

物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我们非常重视这一重要工作。在您的建议下,我们将更加努力工作,力争通过各方努力为业主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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