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松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1、在双洎河、黄水河等河道,利用河水建设露天游泳场,对外招租,适当收费。2、在河岸高地建设自行车道、人行步道、公益停车场、球类项目场地及健身器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双洎河、黄水河等河道,利用河水建设露天游泳场,对外招租,适当收费。”的建议
市政府已就挖掘利用双洎河洧水公园、黄水河湿地文化园、城墙遗址公园、轩辕湖公园等全市现有滨河公园资源优势,委托专业公司统一运营管理作出了安排部署,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目前,该项工作已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正在进行全方位包装策划,我局将积极与城市管理局对接,建议将提案意见纳入全市规划, 待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即可正式实施。
二、关于“在河岸高地建设自行车道、人行步道、公益停车场、球类项目场地及健身器材。”的建议
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对全市现有滨河公园市场化运营进行再规划、再提升。其中,规划重要内容之一已包括您所提的建议内容。待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即可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