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36/2022-00064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协提案
  • 2022-09-08
  • 2022-09-08
  • 2022-09-08
关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回复

张海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新郑市以建设黄帝文化历史名城、现代临空产业新城、宜居宜业生态城市为载体,深入实施“九项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全国一流中等城市。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不懈。坚持源头治理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加大对散煤、散尘、散乱污的排查整治力度,扎实做好“三散”治理、机动车、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整治提升162家中小微企业,依法取缔不符合相关政策类78家。全市空气质量PM2.5、PM10、氮氧化物浓度同比下降,空气优良天数227天,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二是生态林业建设进展顺利。围绕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实际完成新造林4300亩(含种苗花卉1100亩),森林抚育1.3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31.5%。完成G343南移、新村大道东延等2条道路的绿化工作,完成25个森林乡村,3个森林特色小镇及北靳楼生态旅游沿黄示范小镇建设任务,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已经通过河南省林业局验收。三是生态水利建设有力推进。严格落实“河长制”,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专项行动。南水北调中线观音寺调蓄工程、老观寨水库生态修复、水系连通项目稳步实施。双洎河黄甫寨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标准,南水北调总干渠(新郑段)水质稳定达到二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新区污水处理厂和龙湖镇西部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立足本职,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联合各相关委局共同为新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二○二二年九月八日

分管领导:朱河山

承办人:衡昊智         联系电话:69902958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督查局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