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299515/2023-00075
  • 新郑市公安局
  • 政协提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3-08-22
  • 2023-08-22
关于加强停车管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 二次会议第202319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1、参照各地已成熟的管理经验,结合新郑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新郑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使城市车辆停车问题可以有据可依,规范管理。2、在老城区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3、在新城区增设停车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如湖滨路全线,中兴路沿线等城市规划的商务区,可适当增设停车位。4、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泊位上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四十八小时的责令立即驶离;拒绝立即驶离的予以处罚。对在免费停车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予以拖离。”已收悉。

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作答复如下:

1、目前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正依托“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城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大队领导分包中队,中队领导分包路段,主次干道交通路口责任到民警,重点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对当事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2、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停车,下一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对全市道路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等不合适的停车泊位予以清除,对符合停车条件的路段根据情况施划相应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全力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答复。

2023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