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按照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豫科〔2024〕127号)第二条实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奖补。对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且占比高和增速快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分别选取前50名给予每家50万元奖补(两者不重复支持),用于研发和绩效工作。对研发经费投入前200强的规上工业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集成项目、平台、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重点支持。
提高科技贷损失补偿比例。支持科技型企业攻关关键核心技术的融资需求,提高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对与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且上一年度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下的科技型企业,“科技贷”损失补偿比例提高至80%;符合以上条件的贷款损失在开展绩效评价等考核评比时不予计入合作银行、专业机构损失率。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