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红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郑特色的民营经济发展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提供安家补贴和住房保障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新郑市对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青年人才(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最高15万元、硕士8万元、本科2万元、专科1万元。
二、做好人才公寓保障
新郑市提供故里英才公寓(303套)和润弘制药工业园倒班宿舍(252套),租金不高于市场价的70%,满足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人才公寓采用酒店式管理,配备健身房、洗衣房、篮球场等设施,并提供24小时管家服务。
三、实施“五彩”人才计划
新郑市实施“青、红、黄、白、蓝”人才计划,涵盖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红枣产业专家、文化传承人才、企业家和技能型蓝领工匠。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最高1500元/月)和购房补贴(最高15万元)。
充分利用我市高校集聚的优势,挖掘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人才就地发展。通过产学研合作、信息共享、科技计划项目带动等方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创新环境,加速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和产业化。组织高校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对接会。通过对接会,增进了高校与企业的沟通,对高校开展相关专业实习与就业、推进校企协同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希望您以后多提意见和建议,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