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01714/2025-00053
  • 新郑市科学技术局
  • 政协提案
  • 2025-07-30
  • 2025-07-31
关于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5065号提案的回复

任亚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建设河南省、郑州市各类创新平台。一是依托企业建创新平台。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和实验室。大力支持企业组建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依托高等院校创建创新平台。引导新郑市内高校积极探索完善校地合作模式,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重点在食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领域共建一批校地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按照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豫科〔2024〕127号)第二条实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奖补。对研发经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且占比高和增速快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分别选取前50名给予每家50万元奖补(两者不重复支持),用于研发和绩效工作。对研发经费投入前200强的规上工业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集成项目、平台、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重点支持。

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针对不同阶段的成长需求,开展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每年组织开展不低于5场次政策宣讲、重点辅导、咨询答疑等活动,确保每年新增郑州市科技型企业65家以上。对2024年至2026年期间新认定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每家给予2000元奖励,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政策。激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2024年至2026年期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5万元奖补,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产品创新、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示范等研发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照当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预算确定实际财政补助拨付额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由郑州市财政和我市财政按照3: 7比例分担。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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