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纪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所提出在郑新路华阳寨村口设置信号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郑新快速路车流量较大,路东是华阳寨老村,路西是小区,村里的人每天都要横穿马路,没有信号灯很危险,提心吊胆,胆战心惊,车辆开的都很快,在村口经常出车祸。建议在华阳寨村口设置信号灯。
市公安局对您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关于该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包括信号灯、标志、标牌、标线等,我单位于2023年在该路口主路增设“注意行人”交通标志,施划停止线、人行横道标线;支路增设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该路口近三年共发生亡人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设置条件“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路口”之规定,应在该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
按照2025年3月10日《市政府主要领导接访交办事项督办通知》规定,各乡镇排查各自辖区道路未安装交通信号灯情况(由乡镇安装到位)。根据辖区划分,该路口信号灯安装应由郭店镇人民政府安装,我单位将通过新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督促郭店镇人民政府在该路口安装信号灯。
在未安装之前,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确保该路口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提高人民群众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安全意识提高了,才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方面要利用“两微一抖”等宣传平台最大限度的群众推送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七进”宣传活动,在企业、小区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向企业员工、小区居民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鼓励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行车,拒绝各类违法行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二、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根据附近交通参与者出行规律特点,在出行高峰时段(早上7:00-8:30之前、中午11:00-12:30、晚上5:30-7:00)安排执勤人员值守该路口,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提醒通过路口的机动车辆减速、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