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5299515/2025-00055
  • 新郑市公安局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2025-07-10
  • 2025-07-10
关于减轻环保管控对企业生产影响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5249号提案的答复

张天兴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所提出减轻环保管控对企业生产影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2024年12月份环保管控实施以来,企业能正常生产的天数仅有12天,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也对我市经济发展和就业稳定造成了一定冲击。因此,可以对环保管控措施进行优化,以更好地平衡环境保护和企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建议:1.适当减少管控天数,增强企业环保内生产动力,实现环保与生产的良性互动发展。2.提高环境质量,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开展,比如可以重新启动车辆单双号限行;同时优化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人们绿色出行等。 

市公安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结合目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以及当前的经济形势,减少管控天数让污染企业肆意污染环境,用破坏环境去换取经济效益,政府和人民群众都不会答应;在经济形势下滑,消费水平不高的情况,政府各部门都在拉动内需刺激和鼓励消费,全国各地都取消了车辆单双号限行,在没有接到政府部门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新郑不可能会单独采取这个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