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67/2017-00013
  • 新郑市统计局
  • 分析,报告
  • 2017-03-10
  • 2017-03-14
  • 报告
  • 新统〔2017〕19号
新郑市统计局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统计局是主管我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独立核算,现有行政编制11人,实有7人;事业编制60人,实有5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内设13个科室,其中人事财务科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二、资产情况分析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3.9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总额283.9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0万元;车辆7台,79.2万元,其中单件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的有0台(件、套),价值0万元。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经过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除待报废资产,其他资产均正在正常使用。在清查过后, 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到及时申请登记入账并完善系统内卡片资料,做到账表一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我局非常重视固定资产年报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做到账表一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理顺“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各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能。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管理机构和专门人员,做好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形成“三位一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设定资产出借、出租、转让经营权等最长期限,防止国有资产变相或隐形流失。

三是创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四是财政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充分利用最新资产清查成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及其增减变动情况,改变过去静态化管理为信息化的动态管理模式,为国有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