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1-0010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组织,机构
  • 2021-04-15
  • 2021-04-15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办公室电话值班,会议通知、上下联系、财务管理、车辆调度、后勤服务、机关卫生、安全防范等工作;组织市政府有关会务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资福利保险、工青妇、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考核奖励、计划生育、思想政治教育、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三)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撰写起草、审核把关、印制工作;负责上三级文件、电报的收发、登记、传递工作;负责基层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印鉴、档案、资料的管理保密工作。

    (四)秘书科。负责市政府领导讲话、政府工作报告等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工作例会的承办、记录和会议纪要编发工作;负责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预排和调研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

    (五)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编发、上报工作,编发本级《政府工作快报》;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协调、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六)调研科。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调研目标任务,参与上级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拟订调研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为本纹和上级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七)信息公开科。承担市政府及政府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承办政府机关信息公开事项的请示,受理全市各政府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研讨和培训;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八)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办理以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处理案件;承办市政府民事应诉案件的代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核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协议;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政府其它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重要事务提供法律建议,负责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项。

    (十)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的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易地建设审批和人防工程使用、改造、拆除、报废审批;负责拆除、迁移人防通信和警报设旎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审批;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前服务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竣工建设备案工作等。

    (十一)人防指挥通信科。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负责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制定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承担市人防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行动,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阚.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检查指导城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承办市本级自建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十三)人防行政执法科。贯彻落实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侬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