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1792065/2015-00004
  • 新郑市商务局
  • 职能
  • 2015-12-29
  • 2015-12-29
商务局职能

  商务局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全长市新农村商务服务信息工程规划;拟定全市对外开放的战略规划;拟定全市吸引外来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协调、督促和落实对外开放工作。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限额以下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外商投资企业证书的批准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六)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我市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九)组织、申报、指导以新郑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等经贸活动。

    (十)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和流通运行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管理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负责商业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拍卖、酒类流通、药品流通、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外商投诉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