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9-00097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下设机构,电话,地址
  • 2019-03-21
  • 2019-03-21
新郑市人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工作;按照部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政策;贯彻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贯彻全市事业单位表彰奖励政策;审核备案与人社部门联合下文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人选;承担事业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工资福利科。负责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五)社会保险科。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政策解释与指导。

(六)职称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审核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按规定权限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七)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培训工作;指导裁审衔接工作;指导并参与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

(八)劳动保障监察科。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九)就业促进科。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统筹指导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就业培训等工作;落实促进就业领域各项优惠政策。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