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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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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