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19/2021-00016
  •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下设机构
  • 2021-01-08
  • 2021-01-08
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审科)。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安全、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督察、验收及专项审计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单位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委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内部审计等。

(二)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及委属机构的干部(含离退休人员)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人事档案、五险一金及个税工作。

(三)法规信访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及扶贫开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机关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稳定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等。

(四)农村建设与社会事业科。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治理等。

(五)农村改革与经济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

(六)农村产业与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等工作等。

(七)农业生产科。拟订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植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等。

(八)农业机械科。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扶持农机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等。

(九)项目计划与农田建设科。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的建议,负责农田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节水灌溉等农业农村、扶贫、畜牧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及申报;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建设等。

(十)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工作等。

(十一)农资与种业管理科。组织拟订农药、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药、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十二)扶贫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分析、反映扶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提出脱贫攻坚推进等政策建议。指导实施扶贫开发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档卡管理;开展对贫困地区的监测与分析,承担扶贫信息采集、整理、反馈与发布等工作。

(十三)畜牧兽医科。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等工作。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检疫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等工作。

(十四)畜禽屠宰管理科。贯彻落实畜禽屠宰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拟订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等。

(十五)科技教育与数据信息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统计全市农业基础信息数据;负责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及管理维护;负责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等。

(十六)机关党委办公室。统筹负责农委党组、农委机关直属委员会的工作,主要负责委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作风监察工作;负责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党性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委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统战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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