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9-00302
  • 新郑市科工信局
  • 组织,机构
  • 2019-03-29
  • 2019-03-29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新郑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文印、信访、团委、印鉴管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与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和措施;组织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负责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审核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减负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保险个税扣缴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表彰奖励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组织申报郑州市级科技计划;统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组织协调创建国家、省、郑州市创新基地;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研究并提出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及产业化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领域科技攻关、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负责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
    (五)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管理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六)成果管理科。负责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小星火计划”项目的发布、论证、审批、立项、监测考核、奖励、总结等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 等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七)院校合作科。研究提出院校科技研发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实施与全市高等院校开展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推进与各大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院校科研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收集院校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站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八)创新创业科。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负责郑洛新自主示范区辐射区、辐射点筛选、推荐;拟订科技金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推荐、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论坛等活动。
    (九)工业经济运行科。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工业经济责任目标进行考评;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提岀与经济运行有关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大型工业企业集团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培训工作;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干部培训;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电子信息行业内企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十)投资管理科。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企业上市工作;负责装备制造行业的规划、指导工作。
    (十一)产业指导科。负责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产业调整及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产业结构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化全市工业布局,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并贯彻落实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和措施;负责指导产业园区规划、项目建设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工业经济调节基金、工业经济发展专项经费等有关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企业服务科。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承担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重点负责中小企业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盐业、包装、生物医药等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服务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名牌产品;负责组织实施产业、产品技术规范、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工业行业协会、企业协会、企业家联合会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工作;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落实企业服务联席办公会确定的具体工作。
    (十三)能源综合利用科。负责工业行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十四)信息化推进科。负责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重点工业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升级;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五)煤炭行业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煤炭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