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21-00859
  •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内设机构
  • 2021-11-16
  • 2021-11-16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属各单位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划生育、车辆管理、档案管理、招商引资、史志年鉴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指导分局做好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文件的会签、会审、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牵头负责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负责意识形态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统战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责任目标日常督考。

(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市水森林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市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规划;负责测绘行业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拟订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地理信息成果、测绘成果质量和测量标志保护的监督管理;落实测绘项目备案制度;负责地图涉密内容审核;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申报与信用管理;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与维护;开展测绘法律法规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城市建设档案行业管理政策;负责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的公开公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并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

(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完善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组织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拟订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审计工作

(四)确权登记科

负责实施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登记资料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抵押管理监督工作;督促协调不动产统一共享平台制定运行工作;协调与房管、税务等共享部门信息统一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监督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常办理事务性工作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集约节约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和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指导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与流转工作;建立和指导政府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完善和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

)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科)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按照职责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居环境发展等相关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按照职责指导中心城区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的统一规划管理;负责乡村规划许可审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并实施规划管理。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调建设项目选址和开展用地预审工作;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

(八)耕地保护科(生态修复科)

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牵头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和指导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详细规划管理

研究拟订有关详细规划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及备案;核发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论证及报批;负责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相关内容审查;负责组织对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全市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风貌研究及拟订城市设计相关政策;负责城市景观风貌相关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查;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与审查;负责中心城区重点地区地块城市设计方案审查;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科

全市矿业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矿业权出让、转让等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并负责和指导全市矿业权权属管理及审批登记工作;组织调处矿业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检查地质勘查活动,指导督查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古生物化石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编制全市地质灾害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十一)建设工程管理科(市政交通

研究拟订有关规划实施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中心城区、建制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拟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要点,组织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负责组织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市政管线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审查批复工作;指导跨区域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负责建设工程(市政管线类)项目规划许可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各类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市内及跨区域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交通)的组织编制和审查;负责市内及跨区域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充电)站、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交通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规划条件、工程方案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

十二)行政审批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工作办理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地预审等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国有建设用地处置、出让、划拨事项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工作;负责办理采矿权登记及转让许可工作;负责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新郑市范围内相应权限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的对接、协调、服务工作。

)建设项目监管

负责制综合验收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对局承担的综合验收项目进行监管负责协调开展已核发许可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和申报综合验收前的规划核验(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指导审批项目的规划核验工作;按照职责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法制监察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领域违法案件形势分析,组织协调全市土地、矿产、测绘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测绘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土地、矿产、测绘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事项;负责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拟订突发事件和重大信访事件处置预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信访工作。

十五)编制财务科人事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规定负责局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奖励、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及赴港澳台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