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编制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文印、信访、团委、印鉴管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与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组织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及应用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机关普法宣传,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值班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会计核算、人员经费管理、保险个税扣缴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工作、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节能工作;负责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负担的方针、政策;做好全市科技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治理、规范和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管理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实施科技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科技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重大问题等。
(二)综合计划科。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组织申报郑州市级科技计划;统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组织协调创建国家、省、郑州市创新基地;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承担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审核相关工作。
(三)高新技术科。研究并提出全市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及产业化政策;统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成果转化项目;负责高新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负责全市相关科技创新政策和措施的拟订工作。
(四)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各项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管理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五)院校合作科(行政审批科)。负责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研究提出院校科技研发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实施与全市高等院校开展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推进与各大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院校科研项目和科技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收集院校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建设;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及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接郑洛新自主示范区辐射区、辐射点筛选、推荐;拟订科技金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创新创业综合体、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的推荐、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论坛等活动。
(六)成果管理科。负责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评审和奖励的政策制度,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档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