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24-00083
  • 新郑市司法局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4-08-29
  • 2024-08-29
  • 2024-08-29
新郑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公文管理和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年报等;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法人证书办理及年审,干部调任、公务员登记,干部人事档案,因私出入境管理,办理人员调动及退休,人员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三)宣教科: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县体行政行为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负责全市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五)法制审查备案科: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受理并对全市向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前审核并向郑州市政府、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六)律师与法律援助工作科:指导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和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法律服务行业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七)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八)政治处:负责统战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政治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等司法局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开展日常普法,提升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组织并指导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负责拟定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以确保普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鉴定、公正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负责平安建设工作。

(十一)社区矫正管理科: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行政争议纠纷化解中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行政争议纠纷案件化解工作;承担新郑市府院联动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受社会团体、群众关于行政法律法规方面咨询,掌握行政争议案件中涉及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并完善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机制;组织协调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

(十三)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办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办理或协调处理其它法律援助事务。

(十四)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为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