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55/2024-00026
  •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
  • 单位职能
  • 2023-06-27
  • 2023-06-29
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情况

按照市委关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部署要求,新郑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共设置4个事业单位。

一 、新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一)新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二)新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郑州市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实施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安全应急技术规范;参与公路行业有关改革工作,以及优化营商 环境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编制全市普通公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审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公路行业有关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3.负责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以及干线公路涉路施工等行政审批事项事前审查服务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参与保护公路路产和维护公路路权工作,落实全市普通公路路产、路权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路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好相关综合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普通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以及安全应急、抢修保通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6.参与拟订普通公路年度投资目标、任务、计划;承担普通公路预算申请、重要建设与养护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相关工程项目的财务、资产、审计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7.参与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科研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统计、调查数据分析,为农村公路规划提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

8.负责全市普通公路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及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广公路行业科技成果以及技术创新的事务性工作为全市公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9.完成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二)新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郑州市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全市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3.在全市范围内,依法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管理等执法门类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4.加强对全市辖区内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管理。

5.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审核、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7.接受郑州市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

8.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

9.依据职责分工,承担全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10.负责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11.负责保护公路设施,预防和打击破坏公路交通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护路产路权,保障畅通。

12.完成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新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一)新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二)新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郑州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道路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行业政策、标准规范;参与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改革工作;承担行业建设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统计调查、供求分析等工作。

3.参与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等相关工作;参与全市道路客运站场、货运枢纽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参与汽车客货运站的前期服务及后期功能评估等工作。

4.负责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交通战备、重大突发事件等道路交通运输保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定制客运,网络货运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审批的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5.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与成果推广应用,以及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反恐、消防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对道路运输行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9.完成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新郑市地方海事中心

(一)新郑市地方海事中心,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二)新郑市地方海事中心主要职责:

1.参与港口总体规划、水路发展规划、建设养护计划及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实施。

2.承担辖区水路交通港口码头、航道航标等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与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3.承担辖区内河船舶登记、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水域水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水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搜救处置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负责辖区水路交通运输统计、运行分析等工作。

5.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前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规范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6.协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好相关综合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7.完成新郑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规定自2023年6月27日起实行。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