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25-00089
  • 新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2025-10-29
  • 2025-10-29
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

1、综合科

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公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年鉴、专报、信息等编印工作;负责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考评;负责人员招聘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及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的组织实施及人员、物资准备;负责对外(内)检查指导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报;负责年度项目的预算编制、绩效监控和评估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统计;负责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负责拟订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重大开支、专项资金的全程跟踪与考评;负责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审计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调配及维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和维护;严格出入库手续。

2、检验科

负责卫生微生物检测;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检测任务;承担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相关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公共卫生食品污染物检测及食物中毒理化项目检测工作;负责细菌性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寄生虫病、真菌等病原微生物的病原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检测检验;负责HIV抗体初筛检测,负责辖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技术指导;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体系文件;负责组织质量体系内审与检查;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

3、传染病预防控制与免疫规划科

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预测传染病疫情趋势,提出预防控制对策;指导并参与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处置,对传染病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考核评价;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组织应急演练和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研究,引进、开发、验证和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开展辖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免疫规划及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及评估等;拟订一类疫苗使用计划,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收、分发和使用管理;负责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接种情况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负责第二类疫苗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负责疫苗相关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应对等工作。

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

落实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要求,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死亡监测和伤害监测工作;负责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专题调查;对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负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防治策略、措施以及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与评价;落实精神卫生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信息系统日常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5、结核病防治科

落实国家、省、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协助制定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或工作方案;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开展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培训、技术指导、工作督导及评估;监测辖区结核病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组织开展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发现、监测与预防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科研工作。

6、公共卫生科

负责辖区生活饮用水、空气污染、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等相关卫生监测;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人群合理膳食指导与膳食干预;负责学校卫生监测;健康证明制作等工作;负责门诊疾病预防、管理及感染控制工作,负责预防性体检和健康体检工作。

7、艾滋病防制科

负责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疫情监测及综合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实施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制等工作。

8、地方病防制科

组织开展地方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预测地方病流行情况,危险因素消长趋势,提出地方病防治对策;组织开展针对各类目标人群地方病防治的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效果考核评价;负责开展地方病防治相关的科学研究;承担辖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病媒生物监测、寄生虫病防治、疫源地消毒处置;负责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指导及培训。

9、职业健康科

承担辖区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评价等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技术服务,负责开展职业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负责工作场所的化学中毒、放射辐射等卫生应急检测处置等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宣传、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制定辖区职业病防治规划、计划和执行方案,并推动实施。

10、法制稽查科

负责全市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举报和投诉的接待、受理、转办、督办、答复等工作;负责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执法案卷管理、执法信息统计;统筹负责大要案查处、执法应急管理协调、执法行为内部稽查等工作。

11、卫生监督执法一科

负责全市学校卫生、托育机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生产经营、餐具集中消毒等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12、卫生监督执法二科

负责全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疫苗管理、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管理、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企业和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的医疗机构及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及其医师、护士执业行为、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13、卫生监督执法三科

负责对全市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14、卫生监督执法四科

负责对全市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其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