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98/2018-00454
  • 新郑市粮食局
  • 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管理
  • 2018-01-08
  • 2018-01-16
新郑市粮食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局机关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勤政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实行)》、《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郑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和《新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为扎实推进“作风转变年”我局的各项工作,加强局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和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粮食局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鲁生伟 

成  员:李天兴 、任发奇

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在政工科,鲁生伟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负责协调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平时考核对象和范围

局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内容。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好: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主动,办事规范,作风务实,纪律性强,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好,勤政廉洁,工作成绩突出。

良好: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办事较为规范,工作比较主动,遵守纪律,服务态度好,群众和服务对象比较满意,工作成绩明显。

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强,效率较低,质量不高,工作成绩不明显。

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闲散,办事拖拉,质量不符合要求,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的行为,有群众和服务对象投诉或不良反映,工作中存在因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情况。

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员应兼顾各职务职级层次。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根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将所在科室工作任务分解,明确每名公务员的工作内容,确定平时考核指标。

(二)个人工作记实。局机关公务员要及时准确的将本人工作情况,按要求记录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系统》上。

(三)进行民主测评。每月月初对上月局机关公务员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上报考核委员会。

进行民主测评前,局机关办公室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布,考核周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经组织批准休法定假期、因公负伤在治疗期间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但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公务员,受处分的当月,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在处分期内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决定的当月,参加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对不按要求填写平时考核表的,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差等次。

(四)审核考核等次。考核委员会审核局机关公务员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五)公示考核情况。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后,将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汇总考核情况。每月按要求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办公室负责将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局机关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审核复核。

五、考核结果使用

局机关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平时考核奖发放等工作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结果要以平时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6次以上好等次且无一般等次、差等次的人员中择优选取。

平时考核有5次及以上8次以下为一般等次或4次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

平时考核有8次及以上一般等次或5次及以上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称职。

不参加平时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六、有关要求

新郑市粮食局成立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办公室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勤工作,并及时将受党政纪处分情况报道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平时考核工作材料做好备案,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新郑市粮食局

2018年1月8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