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015X/2016-00652
  • 新郑市财政局
  • 政府预算
  • 2016-09-30
  • 2016-09-30
关于新郑市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年初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后,受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因素影响,收支预算在执行中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新郑市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营改增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并同步实施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即:原国内增值税中央与地方75:25部分、今年5月1日前先期营改增地方100%部分、营业税地方100%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统一调整为中央与地方50:50比例分成。根据省对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及我市年初增值税、营业税预算数,我们需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全市收入预算调整方案。年初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6.05亿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45.6亿元,增长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04%。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实施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拟调整为61.21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减4.84亿元,同口径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预算拟调整为42.24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减3.36亿元,同口径增长14.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

2、市本级收入预算调整方案。年初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5500万元,增长9.84%,其中:税收收入51000万元,增长8.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9.96%。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实施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拟调整为24148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4017万元,同口径增长3.7 %,其中:税收收入预算拟调整为51783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783万元,同口径增长10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1.44 %;非税收入预算调整为18970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4800万元,同口径增长2.13%。

二、政府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情况及安排意见

(一)政府新增债券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6﹞516号)核定我市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61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6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422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扶贫、铁路建设、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一带一路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根据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新增债券61800万元分配情况如下:

1、安排卫计委使用一般债券10000万元。拟用于公立医院建设。

2、安排新建路办事处使用502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056万元、专项债券42200万元)。拟用于黄帝故里三期拆迁改造工程。

3、安排具茨山管委会使用一般债券1544万元。拟用于具茨山易地扶贫搬迁。

(二)政府置换债券

今年以来,郑州市财政局分三批(郑财库﹝2016﹞12号、郑财预﹝2016﹞354号、郑财库﹝2016﹞23号)核定我市政府置换债券137739万元,其中:一般置换债券64114万元(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利率分别为:2.59%、2.73%、3.06%、3.16%);定向置换债券73625万元(3年期、5年期、7年期、10年期利率分别为:2.73%、2.88%、3.23%、3.34%)。置换债券只能用于偿还符合规定的政府债务本金及库款归垫。

根据政府置换债券使用要求,结合我市存量债务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置换债券137739万元拟置换以下存量债务:

1、置换融资成本较高的各类融资租赁债务13242.49万元。

2、置换融资成本较高的信托贷款33462.97万元。

3、置换未到期的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贷款17408.54万元。

4、定向置换到期的银行贷款73625万元。

三、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49600万元。考虑全面实施“营改增”对我市财政支出影响、上下级结算事项、新增债券资金支出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拟调整为631144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8456万元(其中: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预计减少财力30000万元,相应减少支出30000万元;因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增加支出11544万元,两者相抵净调减支出18456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后几个月还会不断下达,要求配套的项目资金还不能确定。这些都会造成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上述预算收支调整数字不一致,届时,我们将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将预算实际完成情况向明年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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