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8-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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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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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新郑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1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炎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新郑市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决算情况总体平稳正常。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79600万元,实际完成683887万元,为预算的100.63%,同比增长10.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0966万元,为预算的100.38%,同比增长13.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79538万元、调入资金36364万元、上年结余30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20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73284万元。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02500万元,加上上级追加、新增一般债券支出、上年结转支出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916563万元。实际完成9123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4%,同比增长8.8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435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369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0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06902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62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72666万元,执行中,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调整为246166万元,实际完成2595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6%,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72770万元、调入资金36364万元、上年结余309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20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0767万元,市本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892991万元。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22500万元,执行中,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调整为751200万元,实际完成7320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45%,同比增长7.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435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369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000万元,市本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8872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262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516000万元,实际完成517419万元,为预算的100.28%,比上年略有增长。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554万元、上年结余205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441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6784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39972万元。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51600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支出、上年结转支出、新增专项债券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641910万元,实际完成6374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3%,同比增长12.8%。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万元、调出资金302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784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3550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7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516000万元,实际完成51741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4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441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67840万元,减去补助乡镇334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05663万元。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516000万元,执行中,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后调整为382200万元,实际完成3031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补助乡镇支出44399万元,二是根据国办发【2014】70号文件,“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2017年年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200万元),同比增长10.25%。政府性基金支出30313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万元、调出资金302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7840万元,支出总计40119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7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8111万元,实际完成77379万元,为预算的133%,增长39%。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8600万元,实际支出56950万元,为预算的117%,增长28%。

(四)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郑州市财政局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753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78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5457万元)。截止2017年底,我市实际债务余额是6378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51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52695万元)。低于郑州市财政局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2017年,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调控保障职能,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基本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聚力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财政奖补、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为我市企业减税5.4亿元;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为企业降费近5000万元,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拨付资金9328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是落实政府各项奖补政策。拨付产业引导资金1.8亿元,重点支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工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支持现代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发展提质增速。四是破解土地瓶颈制约。筹措资金22亿元,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项目落地。

2、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效能不断提升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73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支持推进脱贫攻坚。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投入扶贫资金8681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蓄水池2座、新打机井38眼、新修道路2.36万平方米,改善贫困村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为蔬菜大棚、艾草种植等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财政补贴,推动产业扶贫发展;为10370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保险,为23户建档立卡户贷款财政贴息,减轻贫困户生活负担。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3.32亿元,同比增长24.19%。保障中小学教师增资、乡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及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城乡12年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等各项助学政策;新建中小学10所,改扩建8所,新增学位18735个,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亿元,同比增长25.98 %。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次达42万;落实就业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大众创业扶持就业新政,实现新增城镇就业687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72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保障优抚对象4282人、义务兵家庭754个。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3亿元,同比增长6.3 %。建立全覆盖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450元提高到480元;支持市公立医院建设,拨付建设资金和运营启动资金1.47亿元。支持保障房建设。拨付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2.25亿元。支持新华路幸福港湾、薛店镇莲花社区、城关乡香江龙湾等5个乡镇7个社区建设,保障了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支持平安新郑建设。全年公共安全支出3.96亿元,同比增长20.32 %。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法律援助、特殊疑难信访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投入资金1.2亿元,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和生态水系工程建设;支持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扬尘治理、清洁能源“双替代”工作。

3、全力支持百城提质,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百城提质、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等工作,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33.7亿元,加快推进双洎河两侧治理及解放北路社区、河赵社区、华阳寨社区、第二社区、新华路沈庄社区、具茨山异地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3.5亿元,加快推进S102郭店至薛店段、商登高速互通式立交、中华北路、西环路、华南城大道、S323、107连接线西延等道路改扩建工程。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2.5亿元,实施城区道路升级改造、路灯照明、供水、排污管网等建设;拨付资金5.4亿元,解决项目占地附属物拆迁补偿及群众安置过渡费发放;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4.41亿元,专项用于交通路网、城镇管网、廊道绿化、中小学等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拨付资金3500多万元,购置除尘机械车辆,实现城乡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喷洒全覆盖;拨付资金2000多万元,支持智慧城管建设,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并投入使用。支持PPP项目落地。积极开展PPP政策研究,推动项目实施,落地PPP项目两个,引入社会资本,有效缓解了我市城乡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

4、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财税改革管理持续深化

坚持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确定的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各项改革进展顺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正式启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88个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启动财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对全市110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财政专户整改规范,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4个;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试点改革;继续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6亿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8亿元,统筹用于政府重点工程;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年送审投资83亿元,审减17.27亿元,审减率20.8%;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年政府采购15.7亿元,节支率17.1%。

5、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夯实了防控债务风险的基础。一是压实债务风险防控责任。成立了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把政府性债务管理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自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出台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内部明电《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新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覆盖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管理体系。三是积极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开展违规举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调度资金整改化解债务49亿元;对PPP、BT、BOT、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模式进行专项检查,严防异化为变相举债,有效遏制隐性债务蔓延。四是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2017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45亿元,较好地保障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行置换债券8.78亿元,累计节约利息支出4300万元,有效降低了政府付息成本,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和民生改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2017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财政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债务防控从严从紧,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财政管理精准化水平不高,财政支出均衡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做好后三个月各项财政工作,确保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圆满完成,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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