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5-00004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财政预算
  • 2015-12-26
  • 2015-12-26
新郑市质监局2015年财政预算
2015财政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质监局现有干部职工125名,其中行政编制34人,现有32人,退休4人;事业人员编制60人,现有70人,退休人员20人。拥有工程师16人,助工3人。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纪检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后勤管理科、代码办、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二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三科、质量监督科、标准计量科、长效管理办公室。下属稽查队、检测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振兴和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落实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研究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全市标准化战略的协调推进,组织辖区内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参与建立全市统一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工作;配合工商部门依托有关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政策,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监督全市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市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1、2015年质监局人员支出846.3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09.92万元。其中:工资456.34万元;第十三月工资36.7万元;第十四月工资36.7万元;取暖费17.2万元;省级文明单位奖32.58万元;养老保险132万元;医疗保险26.4万元;退休人员工资72万元;“三公经费”与去年持平。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4万元
住房公积金36.4万元。
2、公用经费预算安排70.7万元。
四、项目经费预算经费安排362.26万元
1、市长质量兴市专项20万元;
2、打假办案经费40.58万元;
3、特种行业人员考核20万元
4、机构代码费5万元;
5、检测成本130万元;
6、市长质量奖100万元;
7、道路交通技术监督设备检定费4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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