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6-00002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1-13
  • 2016-01-13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财政预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新郑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保护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查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称管理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就业促进科。
  三、人员支出预算
  我单位属于正科级单位,实有人数2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06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
  1、 在职人员支出
  行政31人  基本工资   501000元
       津    贴   1041000元      
       奖    金   112000元
  事业206人 基本工资   2220000元
       津    贴   5710000元  
       奖    金   741600元
  2、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行政人员  医疗保险经费   92520元
        养老保险经费   462600元
       失业保险经费   30840元
       工伤保险经费   7710元
       生育保险经费   7710元
  事业人员  医疗保险经费   475800元
       养老保险经费   2379000元
       失业保险经费   158600元
       工伤保险经费   39650元
       生育保险经费   39650元
  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26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行政人员   住房公积金经费  85040元
  事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经费  951600元
  遗属补助     4464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1、行政      职工福利费        38550元
         工会经费          30840元
     事业      职工福利费        198250元
          工会经费          158600元
  2、公用经费支出(不含社保局人员)
  行政28人     196000元
  事业113人    791000元
  其中:办公费152000元、水费10000元、电费130000元、印刷费5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15000元、会议费40000元、培训费40000元、招待费250000元、交通费250000元。
  3、三公经费
  2015年预算招待费250000元,为监察、仲裁科下乡办案餐费支出,较去年减少3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购油214000元,停车过路费36000元。较去年减少413000元,其中购车减少320000元,购油减少69000元,停车过路费减少24000元。
  4、老干部专项经费
  退休人员42人,42×120=5040
  离休人员2人, 2×350=700
  四、项目支出
  1、三支一扶及高校毕业生补贴18.36万元; 
  2、公务员招录费用30万元;
  3、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经费10万元;
  4、公务员年度业务培训考核及嘉奖等经费10万元;
  5、劳动保障基层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30万元; 
  6、军转干部专项经费195万元; 
  7、城乡劳动力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经费15万元;
  8、小额担保贷款利息290万元; 
  9、再就业资金 :其中社会保险费721万元,公益性岗位资金924万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