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39/2016-00011
  •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预算
  • 2016-02-15
  • 2016-02-19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预算
新郑市工商局2016年度预算编报说明

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新郑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监管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行为。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以上是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常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
2016年度,我局支出预算2210.7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25.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4.5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