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47/2016-00037
  •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出,预算
  • 2016-02-15
  • 2016-02-19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预算及编报说明

一、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地政地籍科、规划用地科、耕地保护科、法制监察科、矿管科、窗口办、土地利用科10个科室;下设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龙湖分局、辛店分局、和庄分局、新村分局、薛店分局、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政策调查研究中心、中心城区新区国土资源分局12个二级机构。

二、预算编制情况

依据《预算法》及新郑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编制出2016年部门预算。

根据2015年10月我局实有在职人员及工资,编制出2016年我局工资福利支出2369.7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1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0595万元。

根据2016年我局工作实际需要,编制出2016年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1752.995万元。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共计4679.04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2369.7935万元,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2.2075万元;由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5.946万元;由国土资源事务安排2331.64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339.0595万元,由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安排1.982万元;由国土资源事务安排337.077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192万元,由国土资源事务安排205.3万元;由住房公积金安排11.892万元;

四、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752.995万元,由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安排565.295万元;由国土资源事务安排1187.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预算5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元相等;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12万元减少了17%。减少原因:加强了公务活动管理,实行了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0万相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40万元相等。

因多年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车辆年久老化,国土资源事务业务量大,车辆使用率高,维修费用及燃料费只增不减。 

我局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坚持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编制原则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以定员、定额为基础编制,将我部门2016年取得的各项收入及相应安排的支出全部编入预算,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收入,从严控制各项支出,确保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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