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398/2016-00002
  • 新郑市粮食局
  • 预算
  • 2016-02-15
  • 2016-02-19
新郑市粮食局2016年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35人,其中:事业全供10人,行政人员25人。退休人员26人,离休人员3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办公用汽车2辆。

二、在职职工工资137000元/月  1636000元/年

在职行政人员

基本工资:31000元/月  361000元/年

津贴:71000元/月  845000元/年

在职事业全供人员

基本工资:9000元/月  108000元/年

津贴:27000元/月  324000元/年

三、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合计670805元

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金:1636000×30%=490800元/年

2、基本医疗保险金:1636000×6%=98160元/年

3、工伤保险金:432000×0.5%=2160元/年

4、失业保险金:1636000×2%=32720元/年

5、生育保险金:1636000×0.5%=8180元/年

6、离休人员医疗保险:13000元×2人=26000元/年

四、年终一次性考评奖137000元/年.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343910元

其中:日常公用经费35×7000=245000元

(办公费119000元,邮电费6000元,差旅费5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

其中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地方规定,严格要求,严格把关,杜绝公款吃喝,我局公务接待费同比缩减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缩减10%,无出国经费。

老干部三项活动经费:350元×2人+120元×26人=3820元/年

工会经费:1636000×2%=32720元

福利费:1636000×2.5%=40900元

六、对个人及家庭补助203520元

其中:遗属补助624元×2人×12个月=14976元/年;

住房公积金:1636000×12%=196320元/年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经费2909880元

1、粮食宣传执法经费150000元。

为搞好粮食行政执法宣传和宏观调控,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确保军供民需,为确保粮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媒体宣传印发材料、执法检查等所需的经费。

2、粮食仓库大检查经费100000元.

根据郑州市要求,我市每年要组织四次粮食仓库大检查(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粮油普查和粮食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需要召开专项会议印发文件、上报材料,组织督查等活动所需经费。

3、地方财政应负担的地储粮保管费用及利息补贴2465880元,

其中:地方储备粮费用14600吨×80元/吨=1168000元、利息20448000元×6%=1226880元;

地储油费用100吨×200元/吨=20000元、利息850000元×6%=51000元。

4、我局现在使用的办公场所是新郑0123地方粮食储备库的场地及楼房,需支付该库相应的租赁费用来维持我局正常的办公,现与0123库协商租金为每年15万元。

5、我局现在有两名保安人员,每年需支付两名保安人员工资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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