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6475531/2016-00001
  •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6-02-15
  • 2016-02-17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局2016年财政预算

一、基本概况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行政单位,编制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一起,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培训指导和组织落实。负责完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解释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备案监督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和上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参与信访局复查办的信访复查案件;对市政府和乡镇、街道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纠正或提请市政府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其他不合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原则

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为出、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程序,认真核实收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圆满完成财政的工作任务。将预算编制工作作为我单位重要工作部分和目标,拟定具体项目,确保各项经费得到正常发挥。加强财政与对口科室的汇报,不断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水平。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审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总收入68.0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度预算支出6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1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督导检查、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16年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1万元。根据市公车办核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实有车辆1辆,2016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以及督查、调研、外事接待公务租车等费用支出。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