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新郑市优化局为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隶属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编〔2012〕28号),新郑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为新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局内设科室,副科级规格,原事业编制和在编人员整体划入新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局,一共编制23人,现有在职人员23名,抽调人员6名,共29人。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提高效率”的要求,贯彻、落实上级优化部门和新郑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协调、督促、查处重大在建项目和企业周边环境案件,做好效能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究影响两转两提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中“涉企、涉证”的效能督导,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围绕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特派员”、效能监察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积极推进电子效能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多措并举,旨在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预算编制原则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及时、完整和真实。
四、人员支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1、2016年市优化局人员支出合计152.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6万元,津贴补贴74.4万元,第十三个月工资8.4万元,养老保险30.3万元,失业保险2.02万元,医疗保险6.06万元,生育保险0.505万元,工伤保险0.505万元,合计152.5万元。
(2)对个人家庭补助12.12万元(住房公积金)。
2、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2016年市优化局公用经费预算安排59.645万元,。
具体经费明细安排如下:办公费20.45万元,印刷费2.75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3.24万元,取暖费1.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7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福利费2.52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6万元。
五、专项和事业发展经费预算批复
2016年市优化局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项目如下:
1、机关作风整治活动10万元;
2、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经费10万元;
3、服务企业工作经费5万元;
4、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及运行费用10万元;
5、效能投诉中心办案经费5万元
6、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办公电脑及电子监察相关设备10万元。
以上合计50万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公务接待费编制较2015年决算数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5年市优化局将承担市审改办交办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接待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编制较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优化局车辆没有增减;因公出国(境)情况与2015年决算相同,没有产生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