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爱卫办作为我市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是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农村改水改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城乡卫生环境集中整治长效化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同时,继续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督查、检查。新郑市爱卫办现有在职人员28人,开支形式全部为事业全供。在编车辆3部。2016年经费收入预算合计为:10848650元,支出预算合计为:10848650元。现将我办2016年经费预算编报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工资福利经费:1804837元
1、工 资:1298446元
基本工资:323724元
津贴补贴:874860元
奖金:99862元
2、基本养老保险金:389533元
3、失业工作保险:25968元
4、医疗保险:77906元
5、生育保险:6492元
6、工伤保险:6492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6000元
1、日常办公费:30000元 2、印刷费:20000元
3、水费:840元4、电费:22960元
5、邮电费:7200元 6、会议费:8000元
7、培训费:10000元 8、差旅费:6000元
8、公务接待费:31000元 9、公务车辆运行费:600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813元
住房公积金155813元
四、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8692000元
1.2016年爱国卫生三个“零点一”经费:192000元
根据1979中爱发5号、卫计字2908号、财事字200号及郑政[2003]34号文件精神,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城区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等中心工作的经费,均以所在地区总人口为基数 ,按每项人均0.1元计算拔发。
健康教育经费:64.1万人×0.1元/人=6.41万元
病媒生物防治(城区除四害)经费:64.1万人×0.1元/人=6.41万元
农村改水改厕经费:64.1万人×0.1元/人=6.41万元
2.根据新办〔2011〕17号文件要求,2015年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经费3500000元。
3.根据新政〔2014〕28号文件要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奖励资金2400000元。
4.根据郑政办文〔2013〕58号文件要求,2015-2016年度新郑市市管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工作经费2000000元。(注:2015年我市第一年试运行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运作,一些社区、无主管楼院、企事业家属院、和一些在2015年末在市区开通的主次干道都没纳入公共市管范围,经过一年排查和统计。2016年要扩大市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的管理区域面积,将排查出的遗漏路段和市区无主管楼院一并纳入管理范围)。
5.根据新农组[2014]2号文件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6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