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6-00601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部门预算,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说明
  • 2016-02-15
  • 2016-02-16
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及报表

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实施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千秋伟业。它具有建设任务重、施工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建设工期长、投资金额多等显著特点,工程的实施将对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局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承担着我市库区移民安置、干渠工程建设、后靠居民安置三大块工作,主要负责有关项目考察、立项、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实施、验收、管护等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水北调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7月7日,根据《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的通知》(新编[2009]9号),我单位配备25人,均为事业全供编制。

二、2016年本部门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干渠工程建设:协调、监督、服务南水北调干线工程新郑段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我市南水北调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建设期征地的协调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二)重点工程: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筹备好我市南水北调干渠城区段特色生态景观绿化带--滨河公园的建设工作,确保如期推进公园的建设,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我市城市品位,努力把我市打造成生态城市、特色城市。

(三)加强对全市南水北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市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市南水北调办及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南水北调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负责,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参谋助手、优质服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职责,有效化解矛盾,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创造一流的施工环境,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四)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即使完成总干渠配套工程用地征迁工作及后续工作;做好引桥对拆迁户影响处理工作。

(五)依据实施规划报告,及时协调处理总干渠农田灌溉印象、边角地影响及其他影响;及时组织实施连接道路复接工作;及时督促各项迁建进度并按程序、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对使用到期的临时用地组织复垦工作。

(六)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干渠建设工程的协调、服务等工作,为施工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好政策宣传,群众维稳工作,坚决制止阻工事件发生。

(七)加强宣传联络,搞好接待服务,广泛搜集信息,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三、2016年预算情况

(一)预算安排的原则

一是保证南水北调工作的正常运作;二是做好各类人员培训工作;三是做好南水北调宣传工作;四是协调、协助、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各项目的勘测、论证、规划、设计、实施等工作;五是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六是配合好上三级部门的项目验收工作。

(二)预算安排建议

1、南水北调工程既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工程,又是一项宏伟的环境工程,更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按照上三级的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因此,预算安排时我市应该将其作为重点,切实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2、南水北调办公室工作量大,涉及移民安置、干渠建设、后靠安置三大块工作,项目实施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项目资金检查、审计、监督频繁,要求高。所以相关工作经费应得到有效保障。

四、经费情况

1、我单位编制人员25人,在职人员23人,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部分需1426217元,其中包括:事业全供基本工资245000元、事业全供津补贴537000元、奖金80697元,绩效工资186000元,社会保障缴费元(基本养老保险290400元、基本医疗保险58080元、工伤保险4840元、失业保险19360元、生育保险4840元)。

2、2016年住房公积金116160元,工会经费19360元,职工福利费24200元。

3、日常公用经费:我单位实有全供人员23人,共需申请日常公用经费161000元。其中,办公经费35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20000,邮电费5000元,差旅费15000元,维修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5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4、项目一:根据(新发改综字[2013]31号)文,关于对新郑市绿色快速通道工程立项的批复,为了打通港区快速通道,提升我市新区及沿线综合开发能力,助推新郑快速高质发展,围绕南水北调总干渠输水工程,打造一条畅通快速通道及高标准滨河公园,2016年需申请1421230000元资金。

5、项目二:根据预发改价管[2015]438号文件、郑政[2015]38号文件,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一水厂、二水厂、老观寨水库和望京楼水库受水水量确认工作。负责干渠对19号口门水量计量工作。我市基本水价为:0.36元/立方米。基本水价由新郑市地方财政承担。5000万立方米*0.36元/立方米=1800万元。

6、项目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09]92号)文件、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郑调办财[2011]88号)规定,我市需配套地面附属物52717100元。

7、项目四:因南水北调工程从我市经过30多公里,共分4个段,工作量大,附属物调查、后靠安置及强夯工作等需要工作经费600000元。

8、项目五:我单位现租用轩辕路附近一处办公场所,每年的租金为130000元。

9、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

2、公务接待费用为5.4万元。

3、公务车运行费用为2万元(公务用车4辆)。

2016年三公与2015年三公经费相比较无变化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