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承办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产业规划编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要点,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市场、测绘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工作等。
我局现有在职人员151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全供人员18人、差补人员10人、自筹人员100人,我局现有车辆8辆。
一、工资福利支出(9021265元)
1.行政人员、全供人员、差补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需财政拨款安排3456465元,差补人员工资30%部分及自筹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需从预算收费收入安排55648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3265元)
其中税收安排385265元,纳入收费安排618000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计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 3万元,2015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考虑到在2016年领导安排出国学习,因此纳入预算。
公务接待费13万元,2015年预算13万元,与上年预算一样,增加与减少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万元,2015年预算38万元,比上年减少5%;
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7184元)
其中从税收中付住房公积金261720元,从收费中付公积金383000元,遗属补助3人,共计全年22464元。
五、事业发展项目支出(16964000元)
支出详见附表。
六、2016年预计收费15000万元。
我局2016年收支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从严控制各项收支,确保了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