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物价服务中心
二O一六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情况
物价服务中心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5人,现有在职人员 99 人,其中:行政开支10人,事业全供89人。现有车辆10辆,退休人员19人。
二、工资福利支出3404910元
1、人员工资1814000元
(1)行政开支48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66000元,津贴314000元。
(2)事业全供133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116000元,津贴218000元。
2、奖金744000元
第13个月工资372000元,平安建设奖372000元。
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1000元
省级精神文明奖356000元,取暖补贴 157850元。
4、社会保障缴费1493208元
养老保险544200元;医疗保险108840元;工伤保险6670元;失业保险36280元;生育保险9070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000元
1、公用经费693000元
办公费151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28000元,取暖费38000元,差旅费100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劳务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2、项目支出费500000元
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费200000元,春节检查100000元,大型修缮1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费100000元。
新郑市物价服务中心
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对于2015年增减情况:
1、会议费:2015年会议费预算8000元,2016年未造会议费预算,相关费用纳入培训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25000元,2016年预算14000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223500元,2016年预算240000元,增加16500元。增加原因为车辆普遍使用年限较长,维护修理费用相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