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1792065/2016-00046
  • 新郑市商务局
  • 部门预算
  • 2016-02-15
  • 2016-02-17
新郑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16年新郑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及工作需要机关内设科室8个。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全长市新农村商务服务信息工程规划;拟定全市对外开放的战略规划;拟定全市吸引外来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协调、督促和落实对外开放工作。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限额以下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外商投资企业证书的批准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六)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申报管理国(境)外经济组织驻新郑代表和办事机构;负责外经贸业务出国人员的申报工作。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九)组织、申报、指导以新郑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等经贸活动。

    (十)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和流通运行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管理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负责商业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拍卖、酒类流通、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外商投诉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我市(西城区)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市政管理方面、公用事业管理方面、城市节水管理方面、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河湖管理方面、施工现场管理方面、城市停车管理方面、交通运输管理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城市规划管理方面以及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违法建设、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等13个方面全部或部分处罚权,涉及违法案由31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商务局事业全供编制40人; 现有人员55名,其中事业全供人员52名,差补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不断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成品油监管、电子商务等商务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商务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670.7712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670.7712万元,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456.7712万元,其中公用支出49.8067万元。(2)项目支出预算121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1.4964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2016年,我局增加了黄标车淘汰工作,需发放黄标车报废补贴1000万元。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70.7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771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670.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6.7712万元,占27%;项目支出1214万元, 占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670.7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3.07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62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0.06万元,占1.8%。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商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档娱乐消费等支出,确保公务接待费不超标。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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