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78/2017-00002
  • 新郑市卫生局
  • 预算,卫计委,2017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指导基层贯彻《河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中等医学教育、成人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组织制定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政策的落实。

 7、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8、组织拟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型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9、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任务。

 10、组织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1、组织拟订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监测。

 12、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3、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普法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15、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监督评估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16、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17、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导。

 18、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全市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指导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市级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医政科、防保科、人事科、财审科、健康教育所、纪检监察室、办证处、计生办、信访老干部科10个科室,设工会、团委、妇联3个群团组织;

下属单位:有新郑市新型农村合作与医疗管理办公室、新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郑市卫生监督所、新郑市妇幼保健院、新郑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新郑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新郑市人民医院、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郑市中医院、新郑市和庄示范卫生院、新郑市辛店中心卫生院、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新郑市郭店中心卫生院、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郑市城关乡卫生院、新郑市薛店镇卫生院、新郑市孟庄镇卫生院、新郑市梨河镇卫生院、新郑市新村镇卫生院、新郑市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郑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共23家。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机关有在职职工176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全供编制124人,自筹0人。

2、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有事业差补编制人数967人。原卫生系统差补836人,原计生服务站差补131人。

3、自筹人员77人(原计生服务站自筹人员)

4、事业定补人数77人(联合诊所人员)

5、遗属补助人员34人。(委机关6人,差补单位28人)。

6、离退休人员276人(离休7人,退休269人),其中委机关55人,差补单位22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213.6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纳入国库的医疗收费收入10000万,疾控中心卫生监测费收入50万,卫生监督所卫生罚没收入50万,征缴社会抚养费收入100万,计生指导站房屋租赁收入13.6万。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488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68万元,项目支出39414.0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8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7936.85万元(其中公立医院支出17835.29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146.9万,公共卫生支出5629.96万,计划生育事物3038.84万,其他医疗卫生管理8527.86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3610万),住房保障支出276.0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419.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6.8841万,商品服务支出202.961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84万)。项目支出39414.04万。

 (三)主要项目:

1、新农合配套资金36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80元,个人150元。

  (2)资金测算

    新郑市2017年参合人数45.13万人,按照每人每年80元配套,合计3610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90.5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开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照人口由各级财政共同拨付,从最初的人均15元标准,2016年人均40元,预计到2017年提高到人均45元,本级财政人均配套6元。

   (2)资金测算

我市统计人口63.55万口人,流动人口15408人,按照每人每年6元标准配套,合计390.5万元。

3、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综合补助525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2009年新医改实施,我市自2010年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差额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综合补助。

   (2)资金测算

按照补助到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工资60%,刨除另外差额补助比例25%,需再补工资部分的35%。年工资1897万元,35%金额合计664万,减去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39万,本级配套525万。

4、村卫生室基药补助114.8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2009年新医改实施,我市自2010年在所有村卫生室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差额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综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农村人口数每人5元进行补助,不足1000口人的按照1000口人核算,本级财政负担50%。

   (2)资金测算

 2017年我市农业人口45.93万人,每人每年按照5元标准由市县1:1配套,合计金额

5、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108.36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豫政办(2011)12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65岁以上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人员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进行补助。

   (2)资金测算

  2017年老年乡村医生人数预计301人,每人每月300元,合计108.36万元。

6、省厅公开招录学生工资174.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五部委郑卫(2011)243号文《关于进一步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对省厅统一招录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毕业生工资比照同等学历人员,由本级财政负担。

   (2)资金测算:2017年学生人数42人,工资额174.2万元。

7、公立综合医院床位及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57.6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郑政(2014)26号《关于推进公立综合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公立医院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差额部分由各级财政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床位补贴每张5000元由市、县两级按照2:8比例配套张。药品零差率补助按照省、市、县4:2:4比例分担。

(2)资金测算

  我市公立医院有床位99张,每张5000元,县级承担80%,床位补贴金额为39.6万 ;2017年按药品差价的20%核算为44万,县级承担40%,财政负担药品零差率补助17.6万元。两项合计金额57.6万元。

8、两癌筛查109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近年来,女性“两癌”发病率不断攀升,成为威胁妇女健康的两大杀手近几年,郑州市政府每年都把两癌筛查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2017年,郑州市政府继续将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下称“两癌”筛查)列入为民办十件实事。筛查标准每人109元, 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

(2)资金测算

我市分配的筛查任务数20000人,每人109元标准,县级负担50%,合计金额109万。

9、艾滋病防治救治经费349.56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

(豫政〔2011〕5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有效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 艾滋病防治资金实行分级负担,以州(市)、县(市、区)为主,中央和省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州(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防治任务将艾滋病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资金测算

   防治资金62.6万(按照我市人口62.6万人,每人每年1元标准核算);救治130万(因我市艾滋病人外出就诊报销报销金额增加,需在去年基础上有增加);特殊抗病毒药物35万;帮扶救助款78万(原输血感染艾滋病人数26人,每人每年3万);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办公费10万;          艾滋病救治中心办公费13万;艾滋病人就餐费12万;艾滋病救治中心设备尾款8.96万。                                                      

10、公共卫生资金90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郑州办(2012)68号文《关于印发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的通知》,以全市人口为基础,人均不低于每年1.4元,国家和省承担0.4元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15部委《中国慢性病防治规划(2011-2015)》要求,当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经费。

 (2)资金测算:按照我市人口和疾病防控实际情况,结合往年预算,结核病防治60万,传染病地方病防治10万,慢性病防治20万,合计90万元。

11、妇幼保健专项经费788.6 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按照郑政办【2009】51号文件《郑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市民给予报销。按照文件要求婚检经费由郑州市财政局与新郑财政局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依据郑财社(2015)11号 ;人类乳头状瘤病毒筛查经费依据郑财社(2015)17号。

  (2)资金测算

  婚检经费173.85万(9500对*366元/对,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人类乳头状瘤病毒筛查140万(筛查人数10000人次,每人次费用标准325元,县级负担140元);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300万元(筛查人数15000人,每人次费用标准410元,县级负担200元);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156.75万元(筛查人数15000人,每人次费用标准150元,县级负担104.5元);补服叶酸经费18万(30000盒,每盒6元)。

 12、白内障免费复明术补助240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自2016年郑州市免费为全市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列入为民办“十大实事”项目,2017年继续进行。凡具有郑州户籍,符合手术条件的单纯性白内障患者可免费接受复明手术   

(2)资金测算:预计做手术1600例,每例病人3000元,本级负担一半。

 13、60岁以上老人体检经费1356.1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我市为切实为民办好实事,近几年,每两年要组织对我市60岁以上老人进行体检一次。

  (2)资金测算:我市60岁以上老人96862人,每人体检标准140元。

1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116.64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豫医改〔2017〕4号和郑医改办(2016)9号文规定,对我市重点人群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实行重点管理。

 (2)资金测算

  我市重点人群管理人数19.44万人,每人每年管理费10元,市县按照4:6负担。

15、公立医院设备采购150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建设是2014年我市政府十件实事。自2014年启动公立医院建设,计划2017年完工并投入使用。2017年计划采购设备。

(2)资金测算:通过进行设备采购论证,预计需要资金15000万元。

16、免费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产前基因筛查2130万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为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全面覆盖胎儿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帕陶氏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产前基因筛查工作刻不容缓,现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申请将孕妇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列为“2017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资金测算:筛查人数15000人,每例1420元。

17、计生专项资金443.3(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106.1万元 ,计生家庭减免合作医疗参合费292.1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34.3万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10.8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豫卫家庭〔2015〕2号)、《郑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71号)》、《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困难对象扶助办法〉的通知》(郑人口〔2013〕36号文件)、《中共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新发〔2009〕34号文件)、《郑州市人口计生委、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生育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人口〔2014〕47号文件)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5〕133号文件)等规定

  (2)资金测算

    计划生育养老保险补贴106.1万元:2016年全市确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为12130人,其中年龄在45-59周岁之间的缴费对象人数为10812人,在其正常缴费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100元的补贴标准预算,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生双女父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养老对象为1318人,对其在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基础上,每人每月40元计划生育养老补贴预算,按照文件规定,郑州市和我市财政分别负担50%。

计生家庭减免合作医疗参合费292.1万元:2017年全市确认参合费补贴人数为25106人,按照每人每年补贴150元标准预算,按照文件规定,由郑州市和我市财政分别负担30%和70%。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34.3万元:2017年全市确认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人数为1052人。按每人每年给予1120元的标准预算。按照文件规定,省定标准为960元,由省负担60%,郑州市和新郑市市本级各负担20%,差额部分160元,由郑州市负担30%,新郑市市本级负担70%。

 17、计生事业费1790.3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为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每年按照人口数和一定比例,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人配套标准每年递增1元。2016年26.31元,2017年递增为27.31元。

   (2)资金测算

   按人均27.31元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2016年底新郑市辖区统计人口为63.55人,流入人口15408人,年人口自然增长率7.3‰。列支内容包括公用经费、全供人员、差补人员、自筹人员工资和其他计生专项经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8833.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3115.468万元增加25718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原卫生局和计生委第一年合并,预算金额增加;二是公立人民医院采购设备就增加了1.5亿;三是今年有两项实施的政府十件实事。

  2017年预算的“三公”经费数3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较2016年预算数23万下降1%;公务接待费9万,较2016年预算数11万下降18.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出国费均为0元。本年预算数的制定按照与上年预算和决算同比都有下降的原则制定的,这和倡导厉行节约和实行公车改革及“公务灶”有较大关系。但2017年预算是原卫生局和计生委第一年合并到一起,人员有增加,故“三公”经费降幅较小。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万元,具体为公立人民医院采购的各类医疗设备。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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