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91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2017,说明,报表
  • 2017-04-13
  • 2017-04-14
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2017年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轻工系统安全生产方面问题;

3、负责轻工系统信访稳定方面问题;

4、负责破产企业和停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5、负责机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问题;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科、财审科、党委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事业全供开支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补助2人;事业自筹开支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人,遗属补助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5万元(财政拨款118.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2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万元、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0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3万元;项目支出3380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办公经费2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新郑市轻工业总公司有原下属企业6家,职工900余人,正常生产企业3家,破产待清算企业3家。单位需要定期下企业检查正常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处理破产待清算企业的信访稳定问题,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企业遗留问题。

(2)资金测算。

     包括每月定期下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12次,制作宣传标语标牌,印刷安全生产手册,召开安全生产座谈会等事项费用大约10万元。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信访工作的宣传和安抚费用,困难职工的慰问,及协调涉外资企业的差率费等费用大约10万元。预防突发性信访案件费用和办公费用补充的5万元,总计25万元。

2、院内整修4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因单位院内的环境长时间没有修整,花坛及化粪池损坏严重,楼梯扶手和地砖也多有损坏,都需要修整。

(2)资金测算。

经过施工单位测算,花坛和化粪池修整及清理需要资金3万元,楼梯扶手和地砖需要资金1万元,总计4万元。

3、修建公务灶4.8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单位办公楼是老式建筑,门窗封闭不严,需要更换。部分职工家距离单位过远,上下班不太方便,经过全体职工会议研究决定修建公务灶以解决这部分职工中午吃饭问题。

(2)资金测算。

     需要更换的门合计8扇,需要资金1.2万元,更换窗户20扇,需要资金0.8万元,修整厨房和购买厨具、餐桌、餐椅等需要资金2.8万元。共计4.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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