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423/2017-00001
  • 新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预算

新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省农科院下达的农业研究课题,同时针对本市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进行研究探索;

2、及时引进国内外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进行实验、示范、筛选出最适宜于本市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新品种、新技术及种植模式推广普及全市;
    3、搞好科技开发,使农业科技与农业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努力提高“三农”经济效益;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农业科研管理科、农业科技推广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职工22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1.31万元(财政拨款381.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11.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优质谷子新品种的引进与大面积示范2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始祖山谷子口感好,深受百姓喜爱,但是品种老化、产量低、种植技术落后,严重影响农民经济效益。冀谷31产量高,品质好,经两年小面积示范,表现优良,2017年在辛店镇马沟村进行大面积示范推广种植,同时推广无公害高产栽培技术,使品质得到保障,为打造地理性标志产品提供保障。

(2)资金测算。

防鸟网8万元,有机肥3万元,化肥5万元,用工劳务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

2.食用大豆机械化高产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2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随着玉米价格持续降低,种植玉米效益下滑,严重挫伤土地流转用户的积极性,食用大豆(油用多为转基因)作为健康食品越来越被营养专家推崇,市场需求量大,而传统农户手工种植技术不能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食用大豆机械化高产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实施可以为土地流转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项目区设在梨和镇黄甫蔡村和城关镇东郭寺村。

(2)资金测算。

有机肥3万元,化肥3万元,耕地播种费7.5万元,用工劳务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0.5万元。

3.轩辕花三号高产栽培模式探索专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轩辕花三号是我所培育的花生新品系,2015、2016年参加河南省区域试验,已做品质和抗性鉴定,轩辕花三号高产栽培模式探索项目为品种审定后推广提供栽培技术。本项目在薛店镇小马庄、岗周村设三个栽培试验点,以花育38、郑农花14、秋乐花177、豫花15等为对照进行栽培实验。

(2)资金测算。

花生种子5万元,肥料4.5万元,用工劳务费0.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8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27万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0万元等支出。减少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47万元等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去年减少0.82万元,减少原因为对全所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无具体采购明细。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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