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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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新郑市,优化局,2017
  • 2017-04-15
  • 2017-04-15
新郑市优化局2017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报表

新郑市优化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宣传贯彻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二、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目标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健康有序。

    三、在市纪委的领导下,监督监察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落实情况,受理、调查、处理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事)件,重点解决职能部门“四难”“四乱”“四贪”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障碍。

    四、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了解掌握经济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拟定解决意见。

    五、接受举报和投诉,对企业制假售假、合同欺诈、偷逃税款等扰乱经济秩序,以及断路堵门、强装强卸、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的“四霸”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日常业务。

    七、承担对重点企业的月例会、旬报告工作,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监督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指导全市开展政务服务公开网络监督工作。

市优化局设办公室、综合执法科、企业服务科、电子监察科、人事编制科5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优化局为全供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隶属新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新编(2016)22号文件精神,我局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划出,编制调整为10人,现有人员2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6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4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18万元、社会和保障和就业22.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53.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服务企业工作经费5万元。企业服务科每月定期走访企业,对重点企业实行月例会旬报告制度。

每月不定期下企业,大约经费4000元,全年大约5万元。

2、执法中队办案经费10万元。执法中队平时承担对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职能,办理查处有关案件。

3、 优化环境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宣传工作一直是工作中重中之重,今年加大宣传力度!

4、办公房屋年久需要修缮,申请经费10万元。

5、电子监察承担全市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监督等工作,需要申请经费10万元。

6、每年全市都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由我们单位牵头负责,需要申请经费1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08.44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支出和补缴,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奖。减少原因:主要是2016年12月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新郑市优化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批复,不再承担全市行政效能监察职能。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编制较去年下降,主要是优化局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了。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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