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095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部门预算,新郑市,社管办,2017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全市社会公共管理工作;

2、负责对领导明察暗访、督查、群众来访、网站和新闻媒体曝光、安全生产等事项信息的收集、梳理;

3、负责对市委市政府议定事项、收集信息事项、领导交办事项等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进行分派落实;

4、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

5、负责对责任事件、责任事故等案例进行裁决;

6、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

7、负责牵头组织对责任事件、责任事故责任人的追责问效等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秘书科、技术保障科和效能督查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共有编制19人,均为事业编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705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0588元,均为市本级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570588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588元,项目支出650000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4555元、事业运行15992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973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20元、住房保障支出92040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92058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10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15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040元;项目支出650000元。

(三)主要项目:

1、长效机制工作经费40万元,用于保障长效机制工作宣传教育、督查考核、民生110、基于网格化管理推行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2、村务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保障村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网站运行管理维护、服务器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3、2016年度优秀网格长奖励资金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570588元(2016年年初预算为1840512元),比上年增加730076元。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983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624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3992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52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520元。比去年增加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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