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117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财政,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商业贸易总公司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商贸系统历史遗留问题。

2.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

3.负责商贸系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稳定科、财审科共三个科室。

下属单位:新郑市郑韩饭店、新郑市食品公司、新郑市饮食服务公司、新郑市糖酒公司。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商业贸易总公司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职工5人,临时工2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财政开支16人,自收自支2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5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3.97万元(财政拨款353.9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5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7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73.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新郑市饮食服务公司拆迁安置费150万元。  

2.新郑市糖酒公司拆迁安置费10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5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264.91万元。减少原因:新郑市饮食服务公司拆迁安置费、新郑市糖酒公司拆迁安置费,今年预算减少。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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