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01/2017-00027
  •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 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公开公示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和文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和文物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
  3.监督指导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企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的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承担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钻探工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原址重建、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原址保护措施的审批工作。
  6.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市业余文物保护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拟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指导检查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安排文物外展和业务交流活动;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8.负责全市旅游和文物经费的使用监督、审计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资金的监管和审核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编制人事科、文物管理科、执法督察科、行政审批科、旅游规划监督管理科、旅游促进科、安全科、旅游质监所、导游服务中心、文物保管所劳动服务站。

下属单位:新郑市博物馆、郑国车马坑景区管理处、欧阳修陵园景区管理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66人,其中:事业全供100人(含退休人员7人),事业自筹127人,企业开支3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664.6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94.6104万元(财政拨款3486.21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万元、专项收入2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8.4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664.2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7104万元,项目支出2445.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2.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和博物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78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退休金,抚恤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8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653.91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宣传和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55.57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18.7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1.9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423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320万元;项目支出2445.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基建项目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我局2017年基础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了全市的文物整修、加固、保护等,例如:

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公园位于郑韩故城东北角区域,该段城墙从中华路起至人民路,长1650米。该工程主要对城墙本体进行保护,并对城墙内外保护范围进行绿化,建设了道路、停车场、公厕、广场等配套设施及相关文化展示景观小品。

卧佛寺塔位于老城西门外,双洎河东岸台地上,为明代阁楼式转塔,由于年久失修已损坏比较严重,我局争取了100万元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对塔本体进行维修加固。

新郑县衙位于老城西街北侧,现存有大堂和二堂两座古建,为更好地对古建筑进行保护,我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保护方案,并争取到70万元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大堂的维修加固。

(2)资金测算:

凤台寺塔本体维修及防雷工程80万元;卧佛寺塔本体维修及防雷工程 120万元;水月寺古建加固维修工程300万元;考院二期工程300万元;县衙二堂古建加固维修工程80万元;乾门史氏民居维修方案编制 10万元;环保局对面城墙内侧八户民宅处建停车场和健身场工程25万元;郑韩故城宫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及方案编制500万元;李家楼郑公大墓遗址公园设计和施工费用200万元;欧阳修陵园西厢房建、四合院回廊筑物全面整修110万元;郑韩故城东北角城墙遗址公园现代坟外迁费用100万元

2、编制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和十三五旅游规划方案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郑政【2015】19号)精神,按照新郑市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新政【2015】25号)要求,我局需尽快启动区域旅游总体规划和十三五旅游规划方案的设计编制等工作。

(2)资金测算:

该项目规划方案的编制前期需预算资金8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664万元,比上年增加1502万元。增加原因:基建项目1000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预算未包含基建项目的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去年减少11.3万元,减少原因是因为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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