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73/2017-00003
  •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部门预算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

一、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编制4人,在职4人,属于行政编制。退休职工3人。

二、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务。下设综合办公室、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清真食品检查办公室。

三、2017年预算批复: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为1264552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69792元,包含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0060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700元,包括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其他资本性支出665000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为项目支出:分别为1、民族宗教干部培训费180000元,2、少数民族专项发展资金50000元,3、政治特支费支出50000元,4、重大节日(开斋节、圣诞节)慰问支出185000元,5、宗教场所专项治理及宣传教育培训费支出100000元,6、清真食品检查费100000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1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0元,公务招待6000元,以上两项是指公用经费的支出,不包括项目支出中的公务用车和公务招待费。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