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132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部门预算,新郑市,接待办,2017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郑州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兄弟县(市)级领导同志来新郑的公务接待工作;接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市内外其他重要宾客;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的食宿安排。

二、负责在新郑召开的大型重要会议接待工作的协调及服务。

三、根据郑州市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公务接待服务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四、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公务接待工作信息。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接待科、对外宣传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接待办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11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7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7.43万元(财政拨款477.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7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3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3、住房保障支出9.6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6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市县域经济及城镇化研讨会10万。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组织部分国家部委领导及新闻媒体到新郑市调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将召开“河南省新郑市县域城镇化模式”研讨会,会议的举办对提升我市新型城镇化水平、推动产业化进程、促进对外交流与学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赴京项目推荐、招商活动20万。

市委市政府每年计划安排两次我市相关负责人员赴北京对我市经济项目推荐,组织招商活动。

(3)党政领导赴外考察活动30万。

市委市政府计划安排市领导干部对外考察学习交流活动。

(4)全年公务接待费260万

21.66万/月×12月计260万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77.43万元,比上年增加89.5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34万元。比去年增加162.8万元,增加原因:2017年预算口径与2016年不一致。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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