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新郑市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投资服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编制人事科、投融资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建设投资公司为新郑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编制10人,自收自支6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离退休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万元(财政拨款4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会管理事务)4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项目支出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融资项目经费:40万元;与2016年持平,原因:项目维持不变,经费支出稳定。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无具体采购明细。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