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7-00014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7-04-16
  • 2017-04-16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新郑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保护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查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13.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协调;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组织重大节日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劳模、老党员、老军人等的探访慰问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称管理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就业促进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下属单位:新郑市零工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统一管理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为一级预算单位,归口新郑市财政局社会保险科。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39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99人;在职职工122人,离退休人员4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70.1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66.6488万元(财政拨款3266.64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266.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0488万元,项目支出483.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4.24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512万元、农林水支出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 2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83.04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2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3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4.398万元;项目支出483.6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劳动保障基层工作经费及奖励资金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新郑市关于开展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每年例行安排此项经费,用于乡镇局委奖励。

(2)资金测算。

对于每年就业创业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街道、管委会)给予2000-10000元的奖励,并结合乡镇(街道、管委会)工作开展的情况给予2000-7000元的办公费用补贴及专场招聘会费用补贴。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和干部年度考核数据库工作经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要求。

(2)资金测算。

结合我市目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现状,经测算预计设备购置费用5万元,培训及相关工作费用5万元。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经费57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按照《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豫人社仲裁【2014】10号)和《郑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郑人社仲裁2016【5】号)要求,省厅将对我市仲裁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达标验收,而我市仲裁院仅仅设置了审理室、调解室和综合办公室,与上级要求的建设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2)资金测算。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我市还需对办公用房进行修整,设置规范化仲裁庭、立案室、监督室、档案室、会议室和监控室等,需要经费35万元,并按照标准购置相关办公设备,需要经费22万元。

4.公务员年度业务培训考核经费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务员组织培训相关要求,根据组织部培训计划,及《新郑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新财【2014】46号)文件要求,可在省委组织部指定的“三学院、三基地”和省内各地党校进行培训。

(2)资金测算。

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即每人不超过350元,按照我市每年培训约1000人计算。 

5.春季招聘周及其他大型活动经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我市于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举行大型招聘会,此费用为例年安排经费。

(2)资金测算。

依据往年召开招聘会所需资金情况测算出此笔费用,如印刷费3万元,招聘会会场布置6万元,其他相关办公费用支出1万元。

6.事业单位招聘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费用6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的相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每年照例举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资金测算。

根据这几年的招考情况,我市均免费为考生提供照相、准考证打印、考试用品及用餐,此笔支出约35万元,租用相关考试器材支出约5万元,招考劳务费约8万元,体检费用约6万元,印刷费用约10万元等。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248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相关要求,对符合贴息要求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贴息补助。

(2)资金测算。

年8000万元的贷款任务,地方需贴248万元。其中:2017年企业2000万元的任务,地方需贴息37.3万元,个人6000万元的任务,地方需贴息122.7万元;2016年贷款2017年需付息的88万元。

8.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并行工作经费5万元。

根据《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5】59号)要求,加快对于职务与职级工作进度,保证此项工作能较好的完成落实。

(2)资金测算。

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所需差旅费约2万元,办公费约2万元,印刷费约1万元。

9.社会化服务经费18.6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省、市关于对退休职工及退伍老兵开展中秋、重阳、春节、七一、八一慰问的相关要求。

(1)资金测算。

我市需慰问人员约600人,按照每人每年300元标准计算。

10.新郑市零工市场管理办公室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就业创业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就业择业,成立了新郑市零工市场,设管理办公室。

(1)资金测算。

根据办公需要,每年约需要办公费及缴纳水电费约5万元,召开招聘会需要资金约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266.6488万元,比上年减少-21770.6031万元。减少原因:由于社会保障局原属我局二级机构,之前年度的预算均由我局统一上报,2016年底新郑市社会保障局统一上划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故2017年未将其纳入我局年度预算,造成在办公经费、全市离退休人员工资、全市城乡居民统筹等方面减少了大笔资金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0.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去年减少29.02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房屋维修装修支出3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单价0.35万元,数量3个,共计1.05万元;

2.高拍仪,单价0.3万元,数量4个,共计1.2万元;

3.显示器,单价0.3万元,数量12个,共计3.6万元;

4.摄像机,单价0.8万元,数量2个,共计1.6万元;

5.高清仲裁主机,单价5万元,数量1个,共计5万元;

6.解码器,单价0.4万元,数量2个,共计0.8万元;

7.一体化识别设备,单价0.6万元,数量1个,共计0.6万元;

8.数字音频主机,单价0.6万元,数量1个,共计0.6万元;

9.视频矩阵,单价0.1万元,数量1个,共计0.1万元;

10.拾音器,单价0.2万元,数量1个,共计0.2万元;

11.立式空调,单价0.8万元,数量1个,共计0.8万元;

12.办公桌,单价0.5万元,数量5个,共计2.5万元;

13.显示器,单价0.3万元,数量12个,共计3.6万元;

14.沙发,单价0.35万元,数量1个,共计0.35万元;

15.房屋装修维修,单价33万元,数量1个,共计33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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