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
2、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方针、规划,弘扬科学精神,拟定科协科普规划并组织实施。
3、反应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及本市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定制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技术培训、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及表彰奖励工作。
6、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标准制订等任务。
7、负责全市有关学会和自然科学类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普及部、学会部及一个二级机构——新郑市反邪教协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编制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在职职工2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0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6.63万元(财政拨款506.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科普活动专项经费97.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各级科协的行政费、事业费和基本建设费,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各级人民政府对科学技术普及及经费的投入的年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规定县(市)区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应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万分之三以上。《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郑发【2006】22号)明确指出:各级财政要在保证科协现有事业经费和其他科技投入同幅增长的同时,增加科普活动专项经费和学术交流专项经费,经费由各级科协管理使用。
(2)资金测算。
目前周边县(市)科普活动专项经费不大平衡,据调查,最高的新密、中牟已达到人均1.5元。2012年,我市被评为河南省科普示范县(市),根据科普示范县(市)验收标准,人均科普经费需达到1.5元以上。结合我市实际,建议按人均1.5元预算,安排科普活动专项经费97.5万元。
2.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经费30万元。
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指出:地方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出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全民科学素质建设。2011年上半年,国务院、省政府组成督察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新郑市全民素质纲要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安排资金30万元,列入预算。
(2)资金测算。
计划培训80人次,每人共计42学时7天,每天培训标准400元(含食宿),课时费7天预计4.5万元。
3. 科普大篷车配套资金30万元
根据《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和《中国科协关于2017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国科协拟对部分县市配发一批科普大篷车,该车总价值7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49万元,县级政府配套21万元,主要用于科普巡回展览。
(2)资金测算。
申请购买科普大篷车一辆,解决相关配套资金30万元(其中车辆配套费21万元,车辆购置税等费用9万元)。
4. 维修房屋购置办公设备52万元
市科协因办公不足,拟搬迁至道西路451号办公,因该建筑主体年久失修,楼顶渗水严重,门窗、水电、地面等均需维修。特申请拨付房屋维修资金32万元,购置办公用品费用20万元,共计52万元整。
(2)资金测算。
房屋维修费用共计32万元:屋顶维修4万元,门窗更换10万元,走廊封闭3万元,电路维修1万元,地面维修10万元,大门维修2万元。购置办公用品共计20万元:空调6万元,会议桌椅3万元,办公桌椅5万元,书柜3万元,监控2万元,净水器1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06.6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万元。增加原因:房屋维修及设备购置增加52万元,科普大蓬车配套资金增加30万元,全民科学素质活动经费资金增加25万元等支出,机构运行费用增加10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预算比去年增加3.5万元的原因为增加一辆科普大蓬车。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无具体采购明细。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